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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科技: 天马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全球新动态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资料图)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我们作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的有关材料后,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于

下:

  一、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授权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规模适度,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

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不存在不利影响;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该项业务总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

  (下接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关瑞章          孔平涛             潘   琰

                      签字日期:2023 年 5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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